关于公布2022年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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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筛选条件,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辖区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制定工作。 全市共确定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1027家,其中,按区域:南湖区86家,秀洲区111家,嘉善县147家,平湖市108家,海盐县110家,海宁市181家,桐乡市185家,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40家,嘉兴港区59家;按分类: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546家,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48家,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13家,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25家。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,我局经征求各方意见后,研究形成2022年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,现予以公布,详见附件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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